本报1月13日讯(记者秦雪丽 通讯员 张京亮)为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切实发挥政策的扶持功能,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近日,莱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据了解,凡具有莱州市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2009年4月1日后创办私营企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一年的,可享受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由当地政府牵头,工商、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经过申报、审核、拨付等工作程序后,将在一月底前发放到自主创业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