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车辆购置税税率定为10%。
5%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其中包括培育汽车消费市场。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实施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也即是税率从10%降至5%。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09年国产汽车产销分别达到了1379.10万辆和1364.48万辆,分别增长48.30%和46.15%,销量和增幅都可以说是一个飞跃。可以说,当年中国汽车销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位,购置税优惠政策当居首功。
7.5%
2010年1月1日,国务院决定将购置税优惠政策征税率上调至7.5%。据统计,2010年东营共受理新车车购税纳税申报6.3万辆,其中享受7.5%税率优惠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3.7万辆,占全部新增车辆总数的58.3%。
10%
2011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小排量汽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专家说法:国家推出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刺激汽车产业的发展,购置税优惠两年来,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云南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张丽华指出,2009年初开始实施的购置税优惠政策对汽车产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直接带动了中国的汽车销量一路冲高。金融危机后,可以说是在这样的政策带动下,才实现了汽车产业的迅速复苏和发展。同时,由于汽车产业涉及的上下游产业较多,产业链条较长,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带动了近两年经济的增长,从中也可以看出税收政策对产业的巨大作用。
不过汽车销量直线上升从另一个方面给城市建设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车辆数量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车辆的急剧增多也带来了停车难问题,目前终止购置税优惠是比较合适的,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来调节汽车的发展方向,从而保证汽车产业长远良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