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兆强
近日,济南市有关部门对位于济南市经十西路与二环西路交叉口的一处立交桥10根广告立柱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省城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然而,媒体对该立交桥使用的名称却出现了两个:一个是段店立交桥,一个是腊山立交桥。 其实,该桥俩名并用的时间已很久了,自2006年5月这座立交桥建成通车以后就出现了。也许有人会说这没什么,此桥是在原段店路口建的,叫段店立交桥,大家都知道;此桥离西郊腊山不远,叫腊山立交桥,大家也知晓。都叫了几年了,大家都明白,没有必要较真。 可是,笔者觉得这样不妥。一桥两名对本市居民来说,也许没有什么,但对于外地人来说就不一样了,他们路过这里或打听这个地方时,兴许会遇到许多麻烦。再说,这样大的一处城市设施,使用名称就应该严谨、规范,不然就会出现本文开头说的情况。 因此,笔者盼望有关部门,从城市管理及方便外地来济人员的角度,对桥名进行必要的规范认定,不再让一桥两名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