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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回家拼车热
律师:拼车方便,也有风险
  • 2011年0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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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何泉峰

    近日,记者从烟台百姓网、赶集网等网站了解到,不少私家车车主发出“年底拼车回家过年”的帖子。对此,相关法律人士表示,有关拼车,目前并没有相应的规定,一旦出现交通意外,容易引起赔偿争端,存在一定的风险。

    过年回家 流行拼车

    “汽车所在地芝罘区,目的地到诸城,途经平度、高密,出发时间1月23号9点30分,可乘坐二至三人……”这是1月16日在烟台百姓网上一车主发的帖子。16日,记者从此网站上看到,从1月初开始每天都有人发出类似的帖子。

    记者联系了目的地到梁山的车主王先生,“从烟台没有直达梁山的车,全程要花500多元,我的车只能载3个人,平均一下,每人150元。”当记者询问汽车投了哪些保险时,“车投的是全险,我有5年驾龄,安全肯定没问题。”王先生向记者保证。随后,记者又以拼客的身份联系了多位车主,多数表示个人开车回家主要是费用太高,想找几个同路的老乡一起平摊过路费和油费,省钱还能交个朋友。

    市民王鸿涛告诉记者,去年他是拼车回家,今年还会选择拼车,与去年不同的是选车之前一定会了解清楚车主的驾龄,汽车是否投了车上人员险,并让车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车辆为合法车辆。

    签订协议避免纠纷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马国良律师表示,“年底拼车回家现象,最近几年比较普遍,虽然方便,但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或发生车祸,很容易导致赔偿争端,引起民事纠纷。目前还没有出台有关的禁止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公路营运载客汽车是要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然而绝大多数私家车没有此证。

    马国良律师认为,单方事故,一种是车主驾车则由车主一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另一种是拼客开车时出现的交通事故,那么此人肯定要承担责任,而车主作为车辆所有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双方事故,应由交警部门判断该车与其它车辆的责任,并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理赔。

    为了以防万一,马国良律师建议,拼车人与车主最好是签一份协议,明确各种情况下责任怎么分担,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事故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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