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6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李峰)26日下午,芝罘区安监局联合芝罘工商部门、芝罘公安部门、芝罘城管部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一次检查和整治。总体情况良好,但有十余家经营户违规店外经营。
26日下午,记者跟随四大执法部门,先后来到凤凰台辖区和幸福辖区,走访了多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良好,并无重大问题。但让执法人员头疼的是,有十余家经营户把烟花爆竹堆放在人流密集的街口路边,违规叫卖,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按照相关规定,今年烟花爆竹只允许在室内销售,严令禁止在户外叫卖。”芝罘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长刘卫介绍,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违规经营的商户给予警告处罚,“如果商户收到两次警告,则会给予行政处罚,将没收其风险抵押金三千元。”
在对多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过程中,记者发现销售者基本都有相应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胸牌证件,暂时并未发现无照经营者。
在检查中,记者发现,尽管不少商户相关经营手续具备,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并未按时变更。据工商部门市场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烟花爆竹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每年销售一个月,每年经营户在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下,都必须到工商部门进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