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部门联合整治烟花爆竹市场
十余家经营户违规店外经营
  • 2011年01月27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月26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李峰)26日下午,芝罘区安监局联合芝罘工商部门、芝罘公安部门、芝罘城管部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一次检查和整治。总体情况良好,但有十余家经营户违规店外经营。

    26日下午,记者跟随四大执法部门,先后来到凤凰台辖区和幸福辖区,走访了多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良好,并无重大问题。但让执法人员头疼的是,有十余家经营户把烟花爆竹堆放在人流密集的街口路边,违规叫卖,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按照相关规定,今年烟花爆竹只允许在室内销售,严令禁止在户外叫卖。”芝罘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长刘卫介绍,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违规经营的商户给予警告处罚,“如果商户收到两次警告,则会给予行政处罚,将没收其风险抵押金三千元。”

    在对多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过程中,记者发现销售者基本都有相应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胸牌证件,暂时并未发现无照经营者。

    在检查中,记者发现,尽管不少商户相关经营手续具备,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并未按时变更。据工商部门市场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烟花爆竹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每年销售一个月,每年经营户在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下,都必须到工商部门进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莱州海域船舶昨起全面停航
“小候鸟”返乡
一天安检数万件一眼瞧出危险品
十余家经营户违规店外经营
蓬莱发展功臣昨领“红包”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