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6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斌)2010年初,苍山县卞庄镇南哨村村民每家交了80元钱水费,一年下来,有的村民只用了5方水,自来水厂却没有退钱。自来水厂称,2010年缴的80元水费是包全年100方水的,就算没有用完100方水,也要按80元收取。
26日,苍山县卞庄镇南哨村的一位村民向本报反映,村里于2010年初通上了自来水,村里当时收取了80元的水费,说是“预付款”。该名村民告诉记者,自己长期在外打工,在家的时间并不多,25日工作人员到他家查水表时,发现只用了5方水。
该村民告诉记者,2010年村里一方水1.5元,按这个价格,5方水也就缴纳水费7.5元,当初交的80元水费应该还有剩余,但村里又要收取100元水费,并说是2011年水费的“预付款”。
“我非常不理解,2010年缴的80元水费还有剩余,现在不仅不退还余款,反而又向我们收取2011年的水费,实在没有道理。如果不缴的话,村里就给停水。”该村民说。
记者联系到苍山县卞庄镇南哨村村支部书记孙书记,他告诉记者,南哨村的自来水是由苍山县磨山镇凤凰泉水厂供给的,具体如何收费是由水厂决定的,水厂要求按照80元包一年100方收取,村里只是帮水厂代收。
记者拨打了磨山镇凤凰泉水厂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0年村民缴纳80元水费,就可以在2010年全年用100方以内的水,用水不足100方的也按80元收费,超过100方的,以每方1.5元收取超过部分的水费。今年收取的100元也是包2011年全年的用水,如果村民不愿意“包年”,也可以按水表的实际用水量收费,2011年是每方水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