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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着鞭炮还不时放几挂
槐荫区规范烟花爆竹销售行为
  • 2011年01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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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8日讯(通讯员 宋振飞 李国兵 记者 赵伟) 为规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销售,确保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从1月27日开始,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对区内鞭炮销售摊点进行规范,发现一些摊主出现卖鞭炮还放鞭炮的违规行为。目前,槐荫区共规范路边占道经营鞭炮销售摊点40余处。

    小年这一天,鞭炮燃放开禁,市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摊主也纷纷将烟花爆竹摆在马路边销售。槐荫区城管执法局走访调查发现,一些摊点不仅占道经营,还违规销售,有的摊主甚至不时燃放几挂鞭炮。

    从27日开始,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对辖区内各条道路的鞭炮销售摊点进行规范。执法人员解释:“销售鞭炮期间燃放鞭炮行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燃放后的纸屑也增加了保洁员的劳动量,而且占道经营的行为也违反了市容环境管理秩序的规定。”

    对个别不配合整治行动的摊主,执法人员依照市政府206号令的规定,依法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违规占道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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