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相关链接
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程序
  • 2011年02月11日 作者:
  • 【PDF版】

    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须村〔居〕党组织书记签字,村〔居〕委会盖章),同时须提供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

    (2)超过18岁仍在校就读的孤儿,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

    (3)一方父(母)死亡,另一方父(母)患有严重精神病的,须市、县两级精神类专科医院同时出具诊断证明和病历记录。

    (4)一方父(母)死亡,另一方父(母)或父母属于服刑人员的,须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零售额达8亿春节消费很“给力”
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程序
668.8万生活费 温暖临沂2193名孤儿
开门炮响,“一地鸡毛”!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