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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搭乘“张刚大篷车”调研酒驾治理情况
拘留所里同上醉驾教育课
  • 2011年02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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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4名代表委员搭乘“张刚大篷车”前往济南市拘留所,调研济南市治理酒驾情况。 本报记者 徐延春 摄

    本报济南2月15日讯(记者 董钊 王光照) 15日上午,4名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搭乘本报“张刚大篷车”,走进济南市拘留所,与醉驾者交流,调研济南治理酒驾情况。对于省城持续开展的治理酒驾专项行动,代表委员在给予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上午9点,省人大代表、山东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原党委书记景维民,省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院长毕宏生,省政协委员、山东金海岸出租有限公司总经理包兰英,省政协委员、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侯洪春和济南市市中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杜献忠一起乘坐本报“张刚大篷车”前往济南市拘留所。在拘留所内,杜献忠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引用几起因饮酒导致车祸的惨痛案例,为八名醉驾者上了一堂驾驶安全课。

    在杜献忠讲述的过程中,几名醉驾者深深地埋下头,甚至以手遮面。“以前有些市民对喝酒开车不在乎,现在随着酒驾被拘的成本加大,客观上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济南市拘留所所长王典琪表示,代表委员走进拘留所和醉驾者交流,这表明社会各界对治理酒驾的广泛关注。“我们在开门接受建议和监督的同时,也希望通过媒体宣传,有更多的人树立远离酒驾的观念。” 

    上午10点半,济南市交警支队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对酒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会上,几名代表委员均表示,通过和醉驾者交流,他们自身也接受了一次教育,同时也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治理酒驾工作提出了几条可行性建议,如呼吁尽快推动“醉驾入罪”;对夜班出租车司机加大查酒驾力度;加大治理酒驾的宣传教育力度等等。

    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曹凤阳表示,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很中肯,交警部门将进行研究汇总,为将来的执法工作提出新的参考和思路。

    这次活动是本报“张刚大篷车”在兔年举办的首场活动。“张刚大篷车”自从2010年3月启动以来,已连续在济南举办40余场大型公益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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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后果与杀人放火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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