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波 龙口有“走百病”的习俗。
据考证,“走百病”从明清时期就有了,清人甘熙在《白下琐言》中写道:“岁正月既望,城头游人如蚁,箫鼓爆竹之声,远‘走百病’。”那时候“走百病”仅仅限于妇女。
以前过年的时候,民间风俗中对妇女的戒律清规太多了,从进了腊月门开始,妇女们就受到许多束缚。
民间有“男不拜月,女不祭灶”之说,腊月二十三“祭灶”,不许妇女主祭。到了年三十,妇女也是只负责做饭等事务,同样不准到祭神拜祖的供桌前作主祭人。尤其是守寡的妇女,更是不能接近供桌。
除夕之夜,从“请神”上香开始,妇女就进入了禁锢期,不准再外出串门。连自己家的亲戚也不能往来,只准在自己家里或者是未出“五服”的本家范围内活动。说是除夕夜“诸神下界”,妇女要回避,以防冲撞了神仙,为家人和自己带来不测;不去别人家,也是因为怕别人“犯忌”。
所以,男人们都把自己的妻子圈在家里,不去别人家,也不欢迎外姓女人来自己的家。所以说,“犯忌”实际只忌女人,这包括了嫁出去的姑娘,年三十的晚上,必须是在婆家或自己丈夫家过。初一拜年,也仅限于自己的本家,外姓人的家里是绝对不能去的。
等过了初一初二,到初三“送神”之后,家里要请来本家的一位父母健在、夫妻双全、儿女满堂的妇女,来到家中说一些吉祥话,谓之“开市”,妇女才能解脱束缚,可以自由出入。不过,按照习俗,元宵节以前,正月里民间有走亲戚的习惯,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客人来访,所以妇女们即使解脱了禁锢,每天也要留在家中招待客人,很少有工夫出门。直到过了十五,家中没有了客人,妇女们才能真正的解放。于是就在正月十六这天出门走走,漫步散心。
旧时妇女多操持家务,养儿育女,因此身体劳累,体质较弱,容易生病,在每年正月十六这天,以驱除病邪为主要目的,出门四处游走,意谓将家里病邪驱散,天长日久,形成“走百病”的传统习俗。
据老人们说,老黄县的“走百病”必须过西关的月牙桥。如今,月牙桥的踪影早已不见,“走百病”的习俗却流传下来。不过,当今的“走百病”都是妇女带着老公孩子回娘家“撮一顿”。
每年的正月十六,已经出嫁的女儿带着丈夫、孩子回娘家—趟,意思是把各种各样的疾病都抛到路上,寓意—年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