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2月21日讯(记者熊正君)因为要招待朋友,泰城市民张先生在超市买了两瓶名牌酒,饮用时发现口味与之前口味大不相同,白酒又酸又苦,喝完酒后张先生感到头疼、发虚汗,昏昏沉沉了一整天。
21日,本报联合泰安市工商局和泰安市消协开通“天天3·15”栏目后,多位消费者通过各种方式诉说自己在消费中遇到的问题。泰城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维权热线,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一次消费经历。
春节期间,张先生在小区超市买了两瓶品牌酒招待朋友。打开酒瓶要饮用时,感觉酒的香气不像之前喝过的那样,气味比较刺鼻。和几位朋友喝完酒后,张先生感到头疼,全身也不断冒虚汗,昏昏沉沉了一整天。当张先生询问其他朋友时,大家都反映有点头疼。张先生怀疑自己买到了假酒,就拨打了12315电话进行举报。
泰安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经调查,售卖该酒的超市老板一直表示卖该品牌的酒很多年,没出现过问题,因为最近更换了进货商,可能出现假冒酒水。随后执法人员调查后找到了销售假酒的进货商和生产商,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
泰安市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月份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有关酒水类申诉举报约占总量的1/3。工商人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要注意,应选择正规经营地点购买并索要发票。查看外包装上是否有生产批号、厂家地址、电话等,仔细辨别是否属正规厂家生产。打开外包装纸盒后,观察液体的透明度,并将酒瓶颠倒,检查酒液中有无杂质下沉,有无悬浮物等。
为给消费者提供更加持久的维权平台,本报“天天3·15”栏目为消费者开通维权热线:18653881019和6982110。读者也可在“3·15”维权QQ:1004479244或齐鲁晚报网互动坛(httP://bbs.Q1wb.com.cn)中的“天天3·15”中发帖留言,还可发邮件到本报邮箱:taQ1wb@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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