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2月23日讯(记者 林丹丹 通讯员 唐本丽) 近日,威海市环保局统一发放了《威海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市区共107家纳入环境统计范围内的重点排污企业,凡是超总量或超范围排污的企业将被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去年底,威海市环保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率先对辖区内的20家省控重点监管企业统一发放《威海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开展试点工作。随后,环保部门根据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又陆续向87家排污企业发放许可证,全面实现持证排污。截至目前,市区共有107家纳入环境统计范围内的重点排污企业持证排污,主要涉及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以及化工、制革、建材等行业。《威海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每年验证一次,主要是由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准。
据威海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当前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制度,利于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管理,控制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实现污染物减排的主要措施之一。今后,环保部门将不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不定期抽查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一旦发现企业有超总量排污或无证排污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