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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房价控制目标3月公布
将实行限定购房套数政策,市民买房前需出具住房情况证明
  • 2011年03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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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宋珊珊) 今年青岛房价会不会涨,会涨多少,是许多市民最关心的问题。记者28日获悉,青岛市将在3月公布房价控制目标,限购期间市民购房需出具住房情况证明。

    2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袁青华做客“在线访谈”,就“房地产权登记”工作与市民进行交流。很多市民对限购期间青岛房价涨跌问题非常关注,袁青华表示,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月28日,青岛就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有关贯彻落实通知。1月31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袁青华说,“根据国办发(2011)1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今年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我市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

    袁青华说,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将实行限定购房套数政策,严格限制投机性购房。同时增加住房有效供应特别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并将实施新一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在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和平抑房价方面的双重作用。另外,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屋交易秩序。最后将落实政府责任,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限购期间,市民买房前需要先出具《住房情况证明》。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城市建设、房地产档案利用收费的通知》,出具城市建设、房地产档案材料证明,个人最高每份50元,单位最高每份300元。

    袁青华表示,限购政策实施期间,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网上备案或办理房地产权过户时,应先至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填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房产登记部门于申请之日即可出具《住房情况证明》。若市民的住房情况不受限购政策限制,可持《申报表》、《住房证明》及其他购房材料进行合同网签或办理过户登记。办理房产证时间自登记受理之日起,若材料齐全并审核无误后,3至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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