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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过街天桥桥体不准设广告
4月底前将予以彻底拆除
  • 2011年03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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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张君 王阿龙) 由于岛城目前不少桥体户外广告的材质、设计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对行人和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青岛市执法部门计划在4月底对市区“八路一线”范围内的东西快速路等道路上的桥体广告进行彻底拆除。

    28日下午,东西快速路镇宁路立交桥和海信立交桥上的桥体广告设置方开始自行拆除桥上及护栏上约300平方米的广告。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目前青岛市区很多立交桥和过街天桥都被滥设的户外广告重重包裹,对行人和交通安全形成了威胁,也滋生了不少利用过街天桥广告掩护的违法犯罪案件。对此,岛城专门新出台了《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规范(试行)》,要求过街天桥等桥体一律不准设置户外广告。

    执法人员表示,由于拆除桥体广告的施工难度大、安全系数低,城管执法部门与广告公司沟通,由违法设置方按照告知期限自行拆除违法广告。对于逾期不拆的,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将组织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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