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杨金涛) 2月28日,德州市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10年底,德州市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境内五条主要河流鱼类恢复生长标,城区空气质量名列全省第四。会上确定“十二五”环保总体目标。今年将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据悉,截至2010年底,德州市COD减排达到18.8%,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04.4%;二氧化硫减排达到25.08%,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00.15%,两项主要污染物都能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2010年德州境内五条主要河流实现了山东省政府提出的恢复鱼类生长目标,出境断面COD浓度比“十一五”初期下降了69.5%;城区空气质量名列全省第四。
“十二五”期间,德州市面临着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问题、少数企业违法排污、部分治污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等客观难题。山东省政府下达给德州市的“十二五”减排任务是:主要水污染物COD和氨氮分别削减14.1%和14.5%,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5.9%和17.3%。
到2015年,德州市的环保工作的目标是:主要水污染物COD和氨氮分别削减1.5万吨和0.06万吨,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16万吨和1.7万吨。环境质量目标是主要河流基本实现功能区达标;境内消灭劣五类水体,即COD不超过40毫克/升、氨氮不超过2毫克/升;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70%以上。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体系,使全市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11年,德州市将实现主要河流稳定达到五类水质标准,空气质量良好率比去年提高5%,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全力建设幸福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