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片 本报记者宗韶峰 实习生 王红平平媛
明明是企业和居委会之间的纠纷,最后遭殃的却是买房的业主,水电被断一个月,房子租不出去成了“烫手的山芋”。莱山区新星北街26号的众业主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业主投诉>>水电被断一个月 房子没人敢租
新星北街26号6层高的楼没有一户居民,临街网点房的铁门紧紧锁着,贴着转租的广告。
附近一家商铺的老板于女士告诉记者,买了房子想过去收拾收拾,却发现水电都没了,也去居委会问过,可就是不给答复。
记者按照门面房上留的一个租房电话打了过去,一位女士告诉记者,水电被断已经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现在想租自己房子的人一听这里没水没电,无一例外打消了租房的念头。“听说是原来的产权单位和迟家居委会之间的一些财务纠纷导致水电被断。可他们双方的纠纷为啥要连累我们这些无辜的业主呢?”这位女士在电话里一个劲地抱怨。
居委会>>企业欠款未清 无奈只能断水断电
莱山区黄海街道迟家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一位姓迟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切断居民水电的事情上,居委会这边也是很无奈。
这位工作人员说,这栋楼所需要交的水电费,一直都是村里这边给垫付的,2010年10月底的时候,烟台钢管总厂对产权进行了拍卖,可村里之前给垫付的那些水电费等,钢管厂方面一直没能给结算清,村里无奈,只能将水电切断。
“两家的纠纷,的确不该牵扯到买房的居民,可目前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当记者询问什么时候能供上水电的时候,该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和钢管厂方面进行协商,商量这件事的解决办法。
企业>>如果居委会索要费用合理 问题不久就会解决
随后,记者又就此采访了烟台市钢管总厂的郝处长。郝处长说,新星东街26号的产权确实原属钢管厂,在2010年10月27日时,对楼房的产权进行了拍卖,按照核定的价格卖给了个人。
产权变更后,对于之前迟家居委会垫付的费用,钢管厂一次性付给了迟家居委会40万元,并在黄海街道办事处的主持下,签订了协议。可迟家居委会之后又以40万元不够为由继续索要费用,可又拿不出任何单据或者明细,所以,钢管厂方面没有理会。
为了业主的利益,钢管总厂方面近几天就会派专人到现场与迟家居委会相关人员进行磋商,商量解决办法。“如果迟家要求的费用在合理范围内的话,我们会尽快解决。可如果费用实在不合理的话,那我们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