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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发火”引燃家电家具
消防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厂家赔偿消费者8万元
  • 2011年03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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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2月28日讯(记者 李倩 岳茵茵 通讯员 黄玉成 刘文科) 莫名起火的空调迅速将旁边的沙发、电视机等家电家具引燃,邹城的王先生家里很快被大火吞噬。经消协调解,空调厂家赔偿王先生8万元现金。

    2010年12月27日,邹城的王先生家中刚买一年多的品牌空调在冒出一阵浓烟后,突然起火,并迅速引燃家里的沙发、电视、茶几、电视柜、饮水机、灯具等。客厅旁边的卫生间、厨房、书房、卧室等墙面也被烟火熏黑,室内残骸遍布、一片狼藉。王先生说,事发时他并不在家中,空调冒起一阵浓烟后,家中的亲人先后用水和抹布进行灭火,但最终火势越来越大,将客厅内家具全部引燃。由于“导火索”是客厅东北角的空调,王先生找到消协部门,要求厂家赔偿其28万元经济损失。

    “当时投诉人家中的现场保持得非常好,消防部门也开具了责任认定书。”邹城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王先生家中,现场保留很完整。“现场录像取证后,我们便与该空调驻济南办事处代表和生产厂家进行了联系。并再次到消费者家中调查。”

    “现场调解时,虽然消防部门出具了‘由空调自燃引起火灾’的责任认定书,但对于消费者提出的28万元的赔偿请求,厂家并不认可。他们认为,只有国家专门的‘火灾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才可作为赔偿依据。”经多次协调,最终厂家答应一次性赔偿现金8万元,由经销商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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