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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谈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
要让农民分享城市化的红利
  • 2011年03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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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新华社发

    本报北京3月5日讯(特派记者 刘红杰) “有些地方追求‘三年大拆大建大变样’,一些农民‘被上楼’,如何看待这个问题?”5日下午,在北京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政协委员谈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记者会上,面对媒体的提问,几位政协委员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部分地方政府盯着农民的土地。要解决问题,尊重农民的意愿是底线,还要让农民分享城市化土地增值的红利。 

    政协委员蔡继明、王健林、钱克明、李成贵和吴焰等参加了此次记者会。

    李成贵表示,“传统的星罗棋布的村庄是跟传统农耕文明相适应的,不便与现代文明对接。搞基础设施建设,比如修路、供水、供气、供电,成本都是很高的,所以我想需要适当地集中,而且集中以后还可以节约出宝贵的土地,首先我们不能简单否定拆村并居。” 

    “但有些地方在这个过程中有点大跃进的味道,我认为主要还是盯着农民的土地,就是宅基地和村庄建设用地。”李成贵说。

    “大家都知道,中国为了粮食安全有个严格保护耕地的制度,18亿亩耕地的红线是不能破的。工业化用地哪里来呢?现在来看,农村的土地征地是一个来源。但是有些地方滥用政府权力,为了增加建设用地,强制性推这个事情。我个人觉得,尊重农民意愿是底线;还要搞好规划,规划是建设的灵魂。另外,这些拆迁并居征地出来的土地归农民,土地所得的绝大部分收入也应归农民。”

    蔡继明说:“其实无论是农民进城还是农民上楼,在一定程度上都会节省耕地,问题是节省出来的耕地和建设用地如何进行分配?能不能考虑在目前占统治地位的政府主导型的城市化模式之外,允许农民自主地推进城市化,他们为什么在自己的建设用地上一定要把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呢?” 

    “能不能让农村的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和城市的国有建设用地做到同地、同权、同价?让农民在集体所有制这个属性不改变的情况下,也让他们分享到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土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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