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青岛市政府日前明确提出,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必须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青岛市任何一宗住宅开发用地,都必须建5%到45%的保障房,保障房以外的土地才可以开发商品房。??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市长夏耕称:“在配建比例上,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城区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照25%、30%、45%的比例配建。”??青岛市加大政府投入,以低价土地的方式抵消了开发商建保障房的部分成本。青岛市政府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5%。2007年至2010年,青岛市政府让渡土地出让收益70亿元,加上政府直接投入25亿元、减免配套费5.5亿元,累计超过100亿元。??截至目前,青岛共配建保障性住房2.4万套。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