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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电视竟假冒“名牌”销售
民警已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案立案调查
  • 2011年03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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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从某百货小家电市场搜查出的假冒名牌商标的电视机。                 本报通讯员提供

    本报3月7日讯(见习记者 嵇磊 通讯员 李西兵 张炳超) 已经停产的电视,竟还能在市场买到。4日,东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经过乔装打扮在垦利某百货小家电市场上买到了两台假冒某品牌商标的电视。随后,民警对该经营店进行了查处,发现自2006年以来,该经营部卖出241台假冒康佳、海尔等商标的电视,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余元。目前,经营部的负责人刘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4日,东营市垦利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垦利县垦利镇某百货小家电市场有人卖“假电视”。接到线索后,民警假扮买电视的消费者,到该经营店买了两台某品牌电视。

    办案民警发现,电视包装盒和产品说明书做工比较粗糙,有的地方字迹模糊,但电视的仿真度极高。民警联系了该品牌电视公司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35寸以下型号电视已停产,民警所买的电视也早就停产了。民警又根据电视包装盒上提供的客服电话打了过去,发现这根本不是客服电话,而是普通的家庭电话。

    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对该经营部进行了查处。当场查扣假康佳电视8台、假海尔电视2台及假TCL电视1台,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调查发现,2006年以来,刘某在明知是假冒其他商标的情况下,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垦利县垦利镇某百货小家电经营部内销售电视241台,非法经营数额5万余元。据悉,这些“假电视”是刘某在潍坊、利津等地低价购买来的。

    5日,民警对刘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立案侦查。针对此次查处行动,东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介绍,“假电视”的销售,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假电视”本身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民警表示,“假电视”的寿命可能比较短,如果长时间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爆炸等恶劣后果。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选择电视时,要选择正规的电视销售点进行选购。如果市民在选购电视时,发现有假冒伪劣行为时,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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