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13日讯(记者熊正君通讯员苏海东董倩)商家卖空调竟然“短斤少两”,将本该属于消费者的空调器上的部件据为己有,而消费者若想顺利地安装好空调,还得掏钱买回那原本不需要花钱的部件。
今年2月份,新泰市泉沟镇村民张先生在当地一家大型家电商场买了一台空调,办理好各种手续后,商家热情地帮张先生把空调送货到门。第二天安装时,安装工人告诉张先生空调器上没有与室外连接的铜管,无法安装。张先生立即向商家索要,商家告诉他这种管子不配送,如果需要必须另付180元,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事后,张先生从其他家电商场了解到,该品牌的空调应该包括4米铜管。而一位安装工人也告诉张先生,其实这个连接铜管是空调原本自带的,有的商家为了多赚点钱,私自留下再另行出售。
于是张先生以商家“短斤少两”为由向当地消协投诉,要求商家对其加倍赔偿。围绕双方争议的“空调器上是否包括4米连接管”这一焦点,新泰市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提供的购物凭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据进行了查验,发现购物凭证上“单位”栏中填写为“套”,产品说明书中的一页上证明有“连接管”。又向空调器生产厂家进行了查询,厂家及时派人给消费者的空调进行了安装,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证明该空调在销售时应包括随机向用户免费配送的4米铜管。
经过调解,商家赔偿张先生1500元。新泰市工商局确定商家卖空调“短斤少两”,属“欺诈消费者行为”之一,对该商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