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花钱运回家,退货还要再搭钱
本报泰安3月13日讯(记者熊正君 通讯员 苏海东 李玲)新泰一市民在超市买了一台冰箱,自己掏了50元送货费才把冰箱运回家,到了第二天就发现冰箱不制冷,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家给退货。但退货时商家要求她自己把冰箱运回来,而且还不退还当时收取的50元送货费。
今年春节前,新泰市民赵女士夫妇来到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台冰箱。付完款后超市方提出,由于赵女士所住地的西张庄镇与超市的距离已经超出了10公里,需要加收50元的送货费,为了尽快将冰箱运回家,赵女士只好加付了50元钱。但是到了第二天,赵女士就发现新买的冰箱不制冷,而且一打开冰箱门就闻见一股异味。后来赵女士找来维修人员上门查看发现,冰箱质量存在问题。赵女士随即向超市提出退货,超市方也同意了赵女士的退货要求,但要求赵女士自己把冰箱送回来并且也不退还当时收取的50元费用。
“我买个冰箱出现了质量问题,还得要我自己来退货,还要倒贴钱进去。”赵女士气愤地说。随后她来到新泰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该超市家电部负责人取得联系,强调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所产生的费用不应当由消费者来承担,若是要求消费者自己承担退货费用,并且不退还送货所收取的费用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最终商家和消费者达成一致,消费者所产生的费用由超市方报销,并退还当初送货时上门收取的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