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4日讯(通讯员 冯京凯 王冰 记者 李飞) 14日,北京、天津、上海、济南等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城市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单位,联合发布维权观点,一致认为加价售车或变相加价售车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
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指出,近两年,加价售车行为呈现公开化、外表合理化趋势。
22家城市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单位在联合发布的维权观点中一致认为,加价售车或变相加价售车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务院价格监管法规,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取加价款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强制搭售汽车装饰则涉嫌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