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颜 熊正君
春节期间,泰城市民刘女士到一家美容院做面部护理,美容师建议刘女士使用一种“进口”的高档化妆品,效果很好。原价为600元,春节期间搞活动,所有产品都是半价。刘女士就做了这个产品的面部保养,还办理了该美容院的会员卡。
一个月后,刘女士感觉没有明显的效果,有时脸部还会有些红痒。面对这种情况,美容院的店员解释称刘女士还在产品的试用期,可能还没完全适应,让刘女士继续做下去以观成效。
后来,刘女士陪朋友到另一家美容院做面部护理时发现,一摸一样的美容产品只要80元。心中生疑的刘女士这才想到仔细查看产品说明,她发现,产品上面没有任何中文标识,全是韩文。后来刘女士请懂韩语的朋友辨识发现,这套花了昂贵价钱买的保养品连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都没有,属于“三无产品”。
泰安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一些美容院以次充好,把低价产品以高价卖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而且美容院各种产品价格应该明码标价。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做了哪些项目。另外,消费者还要警惕一些外国化妆产品。若是通过正规贸易方式进口的外国产品,都是需要贴中文标签的,而且需要做备案的。若是没有中文标识的外国产品,一般是不合规定的产品。
另外,美容院的广告一般都会宣传效果如何神效,对于约定出现的美容效果,双方可以用合同约定,谨防消费者遭遇虚假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