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秦雪丽 实习生 王璐 鲍阳阳通讯员 于春海 张春林)14日,家住芝罘区的市民张先生向记者诉说了一件窝心事,在保修期的电视机出现了故障,反复维修无效,找厂家准备换货,却被告知该型号已停产。
“这台42寸的海信等离子电视是我在2008年2月15日购买的,当时花费8600元钱。”张先生介绍,在2010年12月14日,电视机屏幕竟出现了一条直线。于是张先生就把电视送到商家维修了半个月,才得以正常使用。但在2011年2月14日,电视机又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于是,张先生又把电视送去维修。“可过了近半个月也没有回信,我便打电话询问了一下,”张先生说,“对方给出的答复却是电视已经修不好了,因为还在保质期,于是我便想更换一台新的。”
于是,张先生联系到购买电视的商家,然而让张先生头疼的是,厂家和售后表示他买的那款等离子电视已经停产,不过张先生可以补全额的差价换取另一款电视机。
“之后商家和售后又给我打了三次电话,分别让我外加1200元、1000元和800元的差价换取另一款电视。”可是,对于还在保修期内就发生这种问题的产品,张先生希望可以退款。
最终没有得到圆满答复的张先生投诉到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14日早上,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商家为张先生更换了一台其他款式的电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