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16日讯(记者 李芳芳 通讯员 刘芝玲)16日,记者从泰安市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自3月15日起,市直及省以上驻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消门诊输液座椅收费。
泰安市物价局近日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及省以上驻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在执行的输液座椅收费和门诊患者医疗垃圾处置费立即停止执行,门诊静脉输液不得另外加收观察、消毒、空调、取暖等其他任何费用。
文件还要求,各级物价、卫生部门对所属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进行认真规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各级物价部门要立即对各医疗机构门诊输液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据了解,在这次下发叫停医院门诊输液座椅收费的通知之前,泰安市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单纯输液床、椅1元/次的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