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热线消息(记者 伟伟 通讯员洪波)3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河东区的汪峻家。院子里,栾滔和其父亲正从恒温库里运送出成袋的土豆,进行称重,栾滔的母亲则指挥着工人把腐烂的土豆剔除,将剩余土豆重新装袋。两家人互相数落着对方的不是,有点剑拔弩张的情势。
原来,2010年9月24日,栾滔与汪峻签订了(恒温)库房承包合同,9月28日、10月1日共入库202吨土豆。合同书上约定,汪峻验货后入库,保证恒温库正常温度,将土豆储存至春节前。去年12月底,汪峻给栾滔打电话,说库内装土豆的袋子上发现有霉迹,怀疑有土豆腐烂的情况。从那时起,栾滔积极联系买主,到今年2月份,已经卖出库存的一半。然而,栾滔认为是汪峻保管不当导致土豆腐烂,要求汪峻赔偿自己的损失。
记者在现场看到,成袋的土豆被拉出恒温库,有些袋子顶端或底部已经湿透、发黑,从外观就可判断出袋里的土豆已经腐烂;有些袋子虽然外观完好,但袋里的土豆也有少量已经腐烂。
对于土豆为何会腐烂,汪峻说:“土豆是从内蒙拉来的,来的时候就有冻伤,正是因为这样,对方才同意把合同书上关于‘无伤、无烂’字句划掉。”汪峻说,去年的土豆因为雨水大,要想长时间储藏并保持新鲜,存在一定难度。土豆送来的时候是盖着被子、苫着草苫的,大车外部还遮盖着篷布。栾滔承认遮盖篷布、棉被等,他认为这是蔬菜运输途中防止碰伤的有效方法。
栾滔说,储藏土豆对恒温库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有明确要求,可能汪峻在某个方面没达到要求才会导致土豆腐烂。汪峻则告诉记者,储藏温度是按照对方要求的2-4度设定的;湿度方面,则按照对方要求,在库内地上铺了沾水的草帘子;库内有三个风机保持内部通风,对方嫌多,会把土豆吹蔫,所以按照要求摘走了一个风机。
双方各执一词,究竟孰是孰非?河东区法院负责该案件审理的法官说,双方签订的合同书过于简单,对各自责任义务没有明确约定,因此出现纠纷后口说无凭,难以取证。
记者咨询了临沂市农业局蔬菜办的专家,专家分析在运输、储藏土豆过程中导致土豆腐烂的原因包括:首先,土豆本身可能存在病害,但这个病害在当时显现不出来,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其次,土豆运输途中受冻、受伤都有可能导致腐烂;再有,储藏不当,温度、湿度等不适宜,也会导致土豆的腐烂。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