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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复
郑某所持“砍刀”不属管制刀具
  • 2011年04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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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就读者及网友关心的几个问题,垦利县公安局李副局长做了回答。

    1.郑某所持“砍刀”是真是假?

    李:民警在郑某车内提取了其所使用的刀具,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经鉴定,该刀具不属管制刀具。其厚度为0.8毫米左右,且没有开刃,只是一把用铁皮自制的“砍刀”,一般的管制刀具刀刃厚度小于0.5毫米。

    2.民警为何没有现场拘留郑某?

    李:26日接到路人报警电话,说有人打架。民警出警时,郑某已经离开现场,当时还在现场的李某也没有提起打架的事情,于是就当作交通事故处理了。后来看到视频,才发现不

    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后又去找郑某,并在29日下午因殴打他人将其行政拘留。

    3.郑某当时是否喝过酒?

    李:事发在26日,我们民警是在29日才找到郑某的,这个现在已经无法考证了。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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