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德州市财政局原副局长王德才受贿1128万一审被判无期
  • 2011年04月08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德州4月7日讯(记者 李文鹏 通讯员 郑春笋 蔡学英) 7日,德州市中级法院对德州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才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王德才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该案是德州市历史上涉案标的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王德才,原任德州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任德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处主任等职务。经法院审理查明,自1998年至2010年4月,王德才利用职务便利,为少数房地产企业土地低价竞拍、减免开发配套费、借贷和拆借资金;在为一些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争取省市企业扶助引导资金、返还土地出让金、提供贷款担保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贿赂801.31万元人民币、13.1万美元、价值207.77万元房产一套、1.1万元的字画一幅、24.6万元的轿车一辆、7980元的座便器一台,共计收受、索要他人贿赂1035.58万元人民币、13.1万美元,合计人民币1128.47万元。案发前王德才退还125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另外,自2007年至2010年,王德才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在德州某宾馆虚开会议发票、虚增工程维修费,从德州市财政局及市投资总公司转入该宾馆40.994万元,然后在该宾馆报销费用39.25万元,其中因公费用4.12万元,个人费用35.13万元,王德才将该款非法占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德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其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根据一审判决书,王德才受贿所得人民币1114.29万元及2万美元的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王德才贪污所得35.13万元人民币返还德州市财政局。对一审判决结果,王德才口头表示服判、不上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海选美景、美食、美物
“电子眼”抓拍知多少
德州市财政局原副局长王德才受贿1128万一审被判无期
青兰高速、京沪高速新增18处电子眼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