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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委主任田庄在接热线时表示———
配套不达标 不给办房证
  • 2011年04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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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戚淑军 实习生 王娇 王泓涛

    7日上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主任田庄及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来到12345热线接听市民咨询及投诉。接听过程中,建委负责人对市民关注的小区配套设施不健全、既有房屋节能改造、目前的拆迁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综合配套不达标不能办理房产证

    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近年来,省城出现了个别小区建成后,水、电、气、暖、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以及教育、医疗、文体、社区管理等公用服务设施不能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的情况,引发了诸多问题。

    对此,田庄表示,建委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的实施。综合验收内容包括:开发项目是否按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进行建设、是否按照审批确定的规划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是否按规划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单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前期物业管理是否落实、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及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等。

    按规定,今后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必须进行综合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明,未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的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予办理房产确权手续。

    既有住宅节能改造以楼或小区为单元

    节能降耗已被市民所接受,省城非节能住宅可以申请实施节能改造。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通过在建筑外墙和屋面增加保温层、外窗改为中空双玻塑钢窗或再增加一层窗户、楼梯间安装保温单元门达到节能改造目的。同时还可以对供热采暖系统进行热计量和温控改造,对换热站及管网进行热平衡改造。

    田庄透露说,申请节能改造建筑,应以楼或小区为单元,经全体业主们同意后,可由原产权单位或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物业公司、供热公司、能源服务公司等作为组织实施单位,向建委、财政局提出改造申请。符合改造要求的将被纳入年度改造计划。

    安置房公摊面积超出部分只按成本算

    不少被拆迁居民反映,拆迁安置,虽然面积没减小甚至比原来还大,但公摊面积大了,实际使用面积小了,如今大公摊房屋越来越多,新安置房公摊面积比原住房公摊大得多该怎么办,成本如何计算?

    田庄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分摊面积大于原被征收房屋分摊面积部分的价款,按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计算。同时规定安置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一般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新安置房屋面积超过补偿面积,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相对应的分摊面积部分仍按安置房屋评估价格计算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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