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侯文强 通讯员 夏枫 高强)一名白姓男子大白天撬窗入室盗窃,被正巧回家的主人撞见,情急之下竟打伤主人。白某被抓获后装聋作哑,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不过“零口供”没关系,莱阳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10年12月25日10时许,白某翻墙进院,到莱阳市照旺庄镇蒿埠头村姜先生家中行窃,恰好被回到家中的姜先生撞见。白某赶忙跳墙逃跑,不过仍被姜先生堵住了。白某用拳头击打姜先生右胸,致姜先生轻微伤。
白某被当场抓获后,无论在公安机关讯问时,还是在莱阳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始终一句话不说,就连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也不辩解。
被害人姜先生表示,白某曾在作案现场威胁过他,不可能是聋哑人。白某的父亲也证实,白某智力健全,是正常人。
莱阳法院承办法官表示,白某是被当场抓获的,并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公安机关出警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白某盗窃被发现后致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法院决定判处白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法院宣判后,白某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