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4月18日讯(记者 刘洁) 老家是文登市的老宋于1984年外出做买卖,当1999年他回老家后,却发现他的户口“消失”了。18日,记者了解到,当地派出所称老宋需要到当时务工地开具未落户证明,这样才能给其恢复户口。
家住文登市宋村镇硝三村的老宋告诉记者,16年前,他只身前往内蒙古牙克石市做小买卖,随后在当地娶妻生子。1999年,他带着老婆、孩子回到了文登宋村老家定居。之后他却发现,宋村老家已经没有他的户口了,随后老宋想恢复自己的户口,可当时村委表示需要交纳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他思虑过后还是打了“退堂鼓”。近日老宋又想恢复户口,到当地宋村派出所咨询后,派出所户籍人员表示,他首先需要到原工作地开具未落户证明,这样才能为其办理户口。但老宋的妻子于某表示,他们也到牙克石市咨询过证明材料问题,但当地相关部门表示并不能给开具证明。
18日,记者电话咨询了文登公安局和宋村派出所。据宋村派出所户籍人员介绍,如果老宋在原工作地已经落户,可以通过转户口方式为其办理;如果没有在当地落户,开具证明后可以为其恢复户口,但到原工作地开具证明是必需的。记者同时咨询了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的周文海律师。周律师认同了户籍人员的说法后表示,如果老宋想在文登落户,必须要到原工作地开具证明,他可以选择联系原工作地村(居)委会,由他们帮忙联系户籍部门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