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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暂无房产限购令
实行差别化税率
  • 2011年04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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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18日讯 (见习记者 李淼)4月18日,记者从枣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枣庄市目前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住房限购通知,但是购买首套房与二三套房所缴纳的税率不同,买二三套房的市民要比首套房多纳税了。

    枣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张主任告诉记者,截至18日,他们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关于住房限购的通知,已购买首套房的市民仍然可以继续购买住房,但是纳税的税率不同。

    枣庄市地税局房产交易税收管理办公室刘主任告诉记者:“为保护普通居民利益,限制炒房倒房行为,我们现在实行差别化税率,对于购买首套房的市民,我们将减半征收契税,现在省里规定契税税率为3%,我们仅收1.5%。”据介绍,目前对于首套房的购买主要有三种纳税标准,对于购买90平米以下的经济适用房的群体,仅收取1%的契税;对于购买90平米到140平米普通住房的群体,征收1.5%的税率;而对于购买140平米以上的群体,征收3%的契税。而对于二套或者更多套房屋的购买,无论大小均收取3%的税率。所有商业住房也按3%的税率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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