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苑菲菲
楼前绿地被业主圈占种菜种花(本报5月3日C06版曾报道),这种现象在青岛并不陌生。城管部门对这类情况整改了多次,却屡改屡回潮。说到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监管的缺失和弱势,违法成本不高,居民自然乐于拆而再建。
按照规定,若小区内出现圈占公共区域的情况,物业应该是第一责任人。然而物业没有执法权,遇到这类情况只能劝阻,或者干脆碍于情面视而不见。待城管执法部门发现时,圈占的事实已经形成,这时候,城管需要与用户沟通协调,若用户不整改不配合,执法部门只能走程序,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后还不整改再进行强制拆除,整个过程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笔者曾经遇到过不少类似的情况,在拆除过程中,小区里其他业主可能就已经跟风而上,圈占问题也会扩展。而遇到这种情况,执法部门只能再走一遍程序,问题周而复始。再说居民,圈占公共绿地的代价可能只是一排栅栏,被强拆了也多半不会罚款,违法成本并不高,用低成本换来的是绿色蔬菜、免费停车场,何乐而不为?
在笔者看来,要解决公共场地被圈占的问题,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和处罚的力度,对小区内公共场地圈占情况严重的小区物业予以处罚,甚至降级处理,这样从物业角度来讲,发现违法圈占即使无法劝阻也能积极投诉。而对于圈占的业主,按照圈占面积处以罚款,将罚款公示并纳入小区公共维修资金内,或者干脆就在小区内公示违规业主楼号接受全小区监督,想来“人要脸树要皮”,违法圈占情况还会愈演愈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