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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部门管不了一棵豆芽
相关部门解释:豆芽属于分段监管食品,不好断定责任出在哪个环节
  • 2011年05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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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豆在地里的时候由农业部门管;到了加工环节,把黄豆加工成豆芽的时候,由质监部门管;出售到市场上以后,属于工商管;进入餐饮环节以后属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管。如果其中出现责任模糊不清的情况,就需要多个部门综合协调进行监管。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任志方 马云云)据《每日经济新闻》5月4日报道,沈阳、济南等多地曝出可以使人致癌的“问题豆芽”,4月末至今,农业部对部分省市销售的豆芽抽样检测。“毒豆芽”究竟该如何监管?4日,记者询问了济南市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多个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豆芽属于分段监管食品,断定责任出在哪个环节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很难找到明确的监管单位。

    “昨天刚吃了豆芽,今天就看到网上报道说济南有‘毒豆芽’,很担心。”5月4日,在网上浏览“有毒豆芽”的报道后,市民陈先生心里一哆嗦。“一棵小小的豆芽,就没人管管吗?”带着陈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多个部门。

    济南市农业局农业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豆芽从生产和流通要分多个环节,农业部门只负责豆芽生产源头也就是黄豆生产的监管工作。建议记者咨询工商和质监部门。记者随后采访了济南市质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豆芽属于无土栽培的植物,我们监管的是产品。”工商部门一位负责人则表示,按照国家规定,食品原材料监管属于农业部门,经过加工的产品属于质监局,但像豆芽这样的产品监管是个盲区,对各部门的责任落实不明确。“如果能指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就好监管了。”

    之后,记者又询问了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豆芽是一个实行“分段监管”的食品,问题可能出现在生产,也可能出现在加工等环节,环节不同,监管部门也不同,他们所负责的是豆芽在餐饮环节的监管工作。“如果在餐桌上出了问题,我们就要介入监管了。”

    济南市卫生局的一位工作人员私下告诉记者,食品监管环节上,有些问题出在哪个环节是一清二楚的,有些则比较模糊。比如豆芽,黄豆在地里的时候由农业部门管,到了加工环节,把黄豆加工成豆芽的时候,由质监部门管。出售到市场上以后,属于工商管,进入餐饮环节以后属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管。如果其中出现责任模糊不清的情况,就需要多个部门综合协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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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辨“毒豆芽”
延伸调查不少豆芽来自作坊式生产
4个部门管不了一棵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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