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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前奏炮”老太太受不了
  • 2011年05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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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5月4日讯(记者 高洪超) 4日中午,威海老城区西南村前进街8号楼附近一酒店门前,一场婚礼例行的“前奏炮”遭8号居民楼上一老年居民反对,理由是“受不了那个味,听不了那个动静”。几经交涉,前奏炮还是放了,但其中包含的个人权益觉醒与传统习俗、地方性法规和传统习俗之间的冲突耐人寻味。

    4日下午2时30分许,记者赶到事发的海鲜楼时,婚礼已经结束。经历过婚礼“前奏炮”冲突的大圣婚庆礼仪公司经理王军胜告诉记者,婚礼本定于11时38分开始,此前,他的同事在酒店门前搭拱门、摆放礼花炮时,一位60多岁的老大娘前来交涉,要求“不准放鞭炮”。老大娘说她就住在酒店门前左侧一路之隔的楼上,“不到10米的距离,受不了那个鞭炮味,也听不得那个大动静”。

    经酒楼经理提醒,王军胜等人把礼花炮搬离原位,移到酒店门前的路上,避开了那栋居民楼,但那位老人并未离去,还是远远地看着。11时38分,婚礼“前奏炮”炸响。

    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李云平律师分析,从法律上说,那位老人的反对是很有理由的。因为根据2004年11月6日施行的《威海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每年农历除夕夜、正月初一至十五每天6时至22时,包括环翠楼办事处的有限范围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和地点禁放。

    但在记者采访中,有人也指责那位老人,理由很简单,“传统婚礼中只剩下鞭炮这一点味道了”,“你的孩子结婚你能不放鞭炮?” 

    酒店经理说,“婚前炮”和居民个人权利的冲突凸显出来,无论哪一方获胜,都将是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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