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王军) 手机刚买就出现屏幕问题,虽然客服中心出具了退换机报告,卖场却以包装盒内缺少了隔离纸壳为由拒不退还。
消费者李先生4日在宁夏路一大型超市,花1190元购买了一款品牌手机。回家后李先生才看到手机屏幕出现问题,便于次日到该品牌手机的客服中心进行鉴定,之后客服中心出具了退换机报告。可当李先生拿着手机到卖场退货时,对方称手机包装盒内用来隔开电池和手机的纸壳不见了,无法为他退货。
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得求助八大湖工商所。工商人员调查后认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三部门发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要求,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更换、退货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其中并没有对产品包装提出任何要求,商家的理由不成立。
经调解,该超市为李先生办理了退货,退还全部价款1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