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莱山区万象城销售中心会议室,物价部门召集了莱山区的39家开发商,每人面前一瓶水,开始学习制作明码标价公示栏。
“已售房源价格还要公示出来吗?今年和去年的价格相差很大,这样会引起一些业主不满。”
“我们只剩下一套房了,也要公示出来吗?”
“你看我做的样本,有没有什么问题?”
现场,开发商们七嘴八舌地提问着。
“来,到这边来看看样本,大家回去照着这个样本制作就行。”回答完开发商们的疑问,烟台市物价局基层科科长张士林又带领大家来到万象城销售大厅,参观明码标价制作样本。
在销售大厅最醒目的墙上,挂着《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栏》、《商品房明码标价书》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在已售的房源上,也都标上了红色的圆形记号。
有的开发商开始拿出手机,或拍照或录像。一位开发商说:“我们已经制作了一部分,拍下他们的,回去再规范补充一下。”
据张士林介绍,从5月1日开始,烟台市就开始布置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了。开发商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验收合格后,由物价部门出具证明,才可去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楼盘预售许可证。目前已有近三成新建商品房通过验收,“一房一价”公示栏也已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