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5月18日讯(记者 胡志英 见习记者 董梦婕) 菏泽市药监局和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将在10月份以前,在市直和八县两区创建各创建2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记者在《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上看到,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菏泽市直及十个县区将各创建2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共22处。
创建标准要求学校食堂达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并要求学校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创建从5月中下旬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本月5月21日前,各学校食堂可积极向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参与示范创建。
据了解,科学规划好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明确每年的主攻重点,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使辖区80%的学校食堂达到市、县级示范单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