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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给房客750元 交给房东600元
中介被揭穿后自嘲“钱作怪”
  • 2011年05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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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厚道的中介与杨先生私下签的租房合同。 本报记者 李飞 摄

    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李飞) 房东把房子委托给中介,中介私下里将房屋以每月750元的价格出租,之后却告诉房东每月600元。这种既不厚道也不合法的做法24日被揭穿后,中介道歉的同时自嘲“钱作怪”。

    省城市民梁女士在济南市经二小纬六路有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今年4月的一天,她在小区附近找到一家房产中介,表示要将房屋对外出租,房租价格在700-900元之间。为了方便租房者看房,她把房屋钥匙也交给了中介。4月底,梁女士接到了中介的电话,被告知“房子已经租出去了,租金每月600元”,并去中介那里拿租金。

    “我还没见房客,还没签合同怎么就租出去了?而且价格还这么低?”梁女士质疑该中介。中介表示,由于房客很忙,来不及等房东,租房合同她已经代签了,只需要梁女士再签个名字就可以。而对于租金价格较低的问题,中介回答说,梁女士的房屋在7楼,600元能租出去已经很不错了。

    随后,感觉不对劲的梁女士来到这家房产中介,要求中介联系房客,并要求和房客签合同。但第二天,梁女士没有接到中介的电话。之后过了一周多,5月10日,梁女士再次致电中介,要求见房客签合同,同时要求中介提供房客的电话号码。当天下午,梁女士收到了中介的一条短信,内容只有一个手机号,没有姓名。

    18日,梁女士拨打了中介提供的房客电话号码。“接电话的人一听明显是济南口音,而且应该是个中年人,回答得漏洞百出,明显是个托儿。”

    19日早上,梁女士索性赶到已经出租出去的房子里,见到了真正的房客,来自外地的杨先生。杨先生给梁女士出示了他和中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赫然写着租金每月750元。此时,两人如梦初醒。

    24日上午,记者陪着房东梁女士来到这家中介。当杨先生未到时,中介并没承认事实。当杨先生出现在中介面前时,中介才承认收取所谓“管理费”的事实,并向梁女士道了歉,退了款。面对眼前的尴尬,中介自嘲:“都是钱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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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中介的行为不厚道不合法
中介被揭穿后自嘲“钱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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