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董传同) 近日,萧何庄小区居民吴女士致电本报热线2600000称,她在小区前的食品商店里买的米酥里发现毛发。吴女士希望商店能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商店只答应退换一块米酥。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吴女士可以向商店要求最高10倍的赔偿。
“这根毛发直接在食品里。”吴女士给记者拿出了在萧何庄小区南门往东的商店里买回的“问题米酥”。
记者看到吴女士所说的“问题米酥”,包装袋上印有“味之源,米酥,武汉市味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的字样。米酥块本身亮白酥脆,具有一定的硬度,一根黑色的毛发从米酥内部伸出,扯不下来。
吴女士说,当天她购买了大约半斤米酥,每斤13.8元。吴女士说,想想自己一口气吃了好几块,直反胃就感觉不舒服。
记者和吴女士一同来到出售该米酥的商店。吴女士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表示只能再换一块相同大小的米酥。对于吴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工作人员予以拒绝。吴女士接受了退换,但认为商店对此处理的方法不妥。
德州市消保委贾秘书长说,《食品安全法》96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也就是说,即使米酥没有给吴女士造成危害,吴女士也可以向出售米酥的商店要求最高10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