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接听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时表示,正在征求意见的停车收费办法提供了计时、计次、计日和计月等形式计费。
实行计时收费的,以1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的,不足1小时的(含免费时间)按1小时计费。实行计次收费的,按不同的计费时段计收。实行计月收费的,其收费额可在不高于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情况下由停车场经营者与车主协商确定。体育场(馆)的体育赛事活动、影剧院的演出活动、展览馆的展览活动等,按场次收费,小型车5元/场次、大型车10元/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