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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最高罚5万
  • 2011年05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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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5日讯(记者 邢振宇)?单位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如何处罚?25日,根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最高可罚5万元。??《办法》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企业阻止或者变相阻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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