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6日讯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公布之后,购物卡滋生腐败成为很多市民关注的话题。部分市民表示,《意见》中实名制实行不彻底,给行贿者留了很多漏洞,不如全部实行实名制更能显示政府防腐的决心。
“购物卡既没有直接给钱那么直白,对收卡者来讲又方便实用。现在回收购物卡的人那么多,购物卡还可以卖给他们直接变成现金。”岳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人情往来,上下打点送购物卡已经很普遍。购物卡也成为很多人收受贿赂的手段之一。
岳先生表示,用《意见》中对实名制的规定很难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一次性购买一万元的卡才登记实名,而购物卡的最高额度为5000元。那行贿者完全可以多次购买,而且还可以发动亲戚朋友购买。说不定还会出现代购购物卡的新产业链呢。”岳先生告诉记者。
市民李女士认为,购物卡只规定购买者登记姓名,而这些卡买回去给谁使用不知道。受贿者照样可以拿着行贿者购买的购物卡进行消费。商家也不会查这个卡是不是他自己办理的。最终,实名制变成一纸空文。
“真要想反腐败,那就把购物卡全部实行实名制,把卡号、消费信息和姓名都联系起来。这样如果有腐败问题,购买什么东西刷的是哪张卡,这张卡是谁购买的,一查就全部清楚了。”针对借购物卡实名购买防止腐败,市民大多建议:预付卡购买和使用都应该全部实行实名制。
(本版由本报记者 郝文杰 顾松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