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以赠送购物卡的形式来馈赠亲朋好友,众多商家也纷纷推出预付费的购物卡,在方便市民的背后,商家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成为最终的赢家。
目前,购物卡大致都有一条规定:本卡不记名、不挂失、损失不补、不予兑现、可分次使用、过期作废、不计付利息,这一系列的条款意味着一旦市民将购物卡遗失将无法继续使用购物卡。
市民翟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购物卡等同于现金使用,但是在真正的生活中,现金如何用自己说了算,购物卡如何用则是商家说了算。翟女士表示,希望通过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解决类似于“此卡使用规定之解释权属某某商场所有”等问题,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