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宫海波 徐少波) 近日,莱阳的尉先生购车时,遇到一件蹊跷事。交订金时购车款为101800元,但领了一件奖品“夹克衫”后,车价却涨了3000元。
据尉先生介绍,近日,莱阳公园南门广场有一场大型车展,汽车价格很优惠,早就想买辆小汽车的他很快被某品牌一款汽车所吸引,“销售人员介绍,这款车价格比平日优惠4000多元,如果当场签订购车合同交上5000元订金后,还可以现场抽奖。”
看着各方面都合适,尉先生当场交了5000元订金,在购车合同上签了字,并且在价格一栏里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购车款为101800元。紧接着,他在现场进行了抽奖,获得一件夹克衫做奖品。
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尉先生来到该品牌汽车市区一家销售处领取夹克衫。“销售处的工作人员拿着我的购车合同进了办公室,不一会儿就拿了一件夹克衫与合同一起递给了我。”尉先生说,当时,他在合同上快速扫视了一下,发现车价由原来的101800元变成了104800元。
尉先生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疑问,但工作人员说他的购车款确实为104800元。几经协商,一位负责人说“要么按这样的价格来提车,要么给尉先生退还5000元订金。”于是,尉先生来到莱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尉先生签定的购车合同,对上面的笔迹进行认真比对,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但该汽车经销处的负责人否认他们擅自更改购车单价,并声称是尉先生一开始就看错了。
后来消协人员与尉先生及这位经销商负责人一起来到车展现场进行验证。在确凿的事实面前,这位负责人又改口说可能是工作人员不小心造成的,答应重新按101800元的车价重新填写一份购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