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8日讯(通讯员 曾宪权 田绪宏 记者 赵壁) 法院执行回多少案款,当事人不通过法官就能收到短信,获知详细内容。8日,李沧法院启用了法院执行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法官的执行日志会自动发送给案件当事人。
早上6点,在李沧区东王埠小区,执行法官敲响了老赖陈某的家门。陈某是做建筑工程的,2000年他向苏某和宋某购买共计1万元的石材,但十多年来一直没有交货款。2011年3月和5月,陈某先后被两人告上法庭,要求他偿还欠款,法院判决陈某限期还给苏某和宋某共计1万元欠款。
执行时,陈某声称律师没有通知他何时还款,当法官要将他带回法院时,他才慌了神,让妻子先后两次上楼向邻居借了1万元,当场交给执行法官。据统计,从早上5点半开始,李沧法院当天共对11起案件集中开展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8件,结案金额达11.3万元。
李沧法院执行局贺局长告诉记者,通过法院自行研发的“执行管理信息软件系统”,此次执行活动的执行进展和数据均会同步形成执行日志,并即时通过平台,以执行短信的形式告知案件当事人。新系统将执行案件的办案活动,全程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上午8点30分左右,在李沧法院执行局,一名案件当事人向记者展示了他收到的发送号码为13791812110的执行短信。该当事人告诉记者,短信让他即时了解案件的执行进展,可以随时监督执行法官的执行工作,“我不用担心法官不办事,总往法院跑了。”
据了解,该系统自2011年1月份开始试运行,截至6月8日14点,共向当事人发送执行短信8288条,涉及案件764件。2011年1至5月份,李沧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85件,执行标的1.63亿元,案件实际执结率达87.79%,执行到位率达9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