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6月12日讯 (见习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王彤)高校不得以定额方式向所有在校学生统一收取上机、上网服务费。枣庄市物价局近日下发文件,规范枣庄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对高校学生上机上网收费标准、校医院收费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循自愿委托、方便学生生活和非营利的原则,由学校在提供服务时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不得强制服务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代收费项目应及时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过程中加收其他费用。高校实施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当依法公示,按规定填写山东省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表,经物价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