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考验物流业
靠超载赚钱行不通了
  • 2011年06月13日 作者:
  • 【PDF版】

    7月1日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与过去的法律法规规章相比。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到底有哪些亮点?对临沂公路管理、运输管理、道路养护、涉路施工等都进行了哪些规范与改善?对广大车主、驾驶员、物流运输企业又带来哪些冲击?

    不超载难赚钱

    很多物流公司在观望

    据了解,临沂全市物流业大约有5200多家物流企业、40多个大型现代化物流中心、2000多条货运线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对超限超载较为普遍的物流业,无疑又是一次大考。

    经常来往于广州和临沂各县区,运输蔬菜与冻品的李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帐,他的车按规定限载49吨,车辆本身重23.5吨,如果不超载,连货带包装只能装载25.5吨,现在运费每吨也就400多元,一趟下来,也就是1万元左右。而这一趟光燃油等费用就要1万元,如果不超载,根本赚不到钱。如果新《条例》施行后,运费再不涨,就没法干了。如果超限超载,被抓一次,最高罚款3万元,等于大半年白干了,现在只有等等看再说。据李老板介绍,像他这样持观望态度的车主不在少数。

    据业内人士分析,《条例》的实施,对物流影响最大的就是加大超限运输处罚。物流公司,由于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的限制,同时也是为了规避与个体司机打价格战,将逐渐转向高端物流领域。对于公路新政的即将实施,许多物流公司都在静静观望。

    1年内超限运输超3次

    营运证将被吊销

    虽然近年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公路等部门联合集中“治超”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不时出现反弹。据京沪高速临沂、临沂北、青驼、孟良崮、蒙阴五个收费站2011年5月份出口车流量统计,五个收费站出口计重车辆共计15.6万余辆,其中超限车辆就达5.3万辆,通行车辆超限率达33.7%,如果去除空车,该比例还要高。此前,对超限车辆的处罚仅有《公路法》内部分原则性规定,而无详细规定。

    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新条例对超限车辆的治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7月1日后,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生产和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以登记。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设立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确需通过公路进行的不可解体的大件货物运输,实行一站式审批制度。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实施拖离车辆或者扣留车辆的强制措施,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7月1日之后,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驾驶员、车辆所属企业的惩治力度加大。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将被吊销其车辆营运证;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公路管理机构

    获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京沪高速临北管理处刘处长告诉记者,公路管理机构成为行政法规授权的公路执法主体,公路管理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等,都是《条例》的亮点。

    据刘处长介绍,在《条例》实施前,公路行政管理的执法主体主要是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7月1日以后,公路管理机构获得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以直接以本机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这将大大提高公路管理机构的执法效率。

    本报记者 周磊 通讯员 隽明语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靠超载赚钱行不通了
新农保将在临沂全覆盖
蒜农不急卖 收购商不敢“捂”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