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李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李沧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李沧区政府计划在2011年分两批逐步兑现22个困难企业已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对于目前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待其退休时按照规定标准从财政专项账户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目前第一批8个企业的276名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养老补助1184784.6元已拨付到位,另外14个企业的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金也将于下半年发放。困扰李沧区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多年的一次性养老补助兑现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按照这一标准,2011年青岛市在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应从退休企业得到8564.7元一次性养老补助。李沧区目前共有8个关门走人企业和14个特困企业均无能力兑现一次性养老补助,部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多年尚未从企业领取到一次性养老补助金,退休独生子女父母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成为影响李沧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李沧区委区政府把困难企业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兑现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解决群众难题。李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全区关门走人企业、特困企业的独生子女父母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摸底。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5号),李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出台了《关于困难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由李沧区政府财政拨付专款用于解决关门走人和特困企业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
据了解,今后李沧区财政每年将拨付专款用于解决关门走人企业、特困企业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该人群的一次性养老补助问题已得到根本解决。 (于立娟)